杨瑞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关于习近平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论述的研究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强调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体现为“十个明确”,其中之一就是明确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改革目标从建立含有市场机制的计划体制、有计划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讨的核心命题之一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该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新突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新的成果,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预测,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决定了它必将被共产主义所替代,迎来一个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全新社会,全社会人员平等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将替代私有制,商品货币关系将消亡,社会生产活动,由一个社会中心统一分配社会劳动时间。十月革命后建立了军事共产主义;到了斯大林时代,苏联形成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模仿苏联模式。在该模式下,实行“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即越大越公越好;决策权高度集中,中央政府掌握了绝大部分的资源配置权,企业只是听命于政府的行政附属物;在信息结构上,计划是配置社会资源的最重要的方式,商品货币关系只具有外壳形式,即使在适当的放权让利条件下,市场机制也不是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政府的作用是没有边界的;在动力结构上,取消物质利益刺激,实行平均主义分配。这样一种完全排斥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体制抑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低效率与普遍性的短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市场导向改革的历史进程,伴随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中国的市场化道路并非全面模仿西方市场经济模式,而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决定了不能照搬照抄西方主流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交换本质上是产权的交易,没有私人产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没有市场,就不可能形成均衡价格,从而企业就不可能进行合理的经济计算。因此,全盘私有化是市场化的必由之路。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并非是改旗易帜的改革,而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规定性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就是通过深化改革,探寻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兼容、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相兼容的具体方式,既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不断提高经济效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可以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不是自由放任的原始市场经济,也不是政府过度干预的经济,而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可以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而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了二者具体的结合方式以及各自发挥作用的边界,从而根据我国的具体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怎么样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克服“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和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这需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呢?那就是“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就是要“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二、培育有效的市场机制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市场机制必须是有效的。所谓市场机制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形态下,市场供求、价格、竞争等诸要素互为因果、互相制约所形成的联结系统和运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四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但市场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因此,培育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关键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首先,有效的市场机制需要能对市场供求变化作出灵敏及时反应的市场主体,为此必须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主体必须在产权明晰化条件下具备硬的预算约束,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此就必须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民营经济。

 

其次,有效的市场机制需要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自由竞争、充分竞争和无歧视竞争是平等竞争的基本含义,垄断通过限制平等竞争损害市场效率。在垄断条件下,垄断者可以通过操纵产量和价格来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使垄断均衡偏离帕累托最优均衡,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垄断分为自然垄断与行政性垄断。所谓自然垄断就是由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所导致的垄断,行政性垄断则是由政府干预所导致的垄断。为了培育有效的市场机制,我们必须既要尽可能减少通过行政干预设置进入壁垒的行政性垄断,又要通过规制改革尽可能避免自然垄断对市场效率的损害,同时应坚决地反对不正当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再次,有效的市场机制需要进一步开放市场,构建一个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企业在利润的刺激下,将根据市场信号的变动收缩或扩大经营规模,重新组合生产要素。这就要求不仅开放商品市场,而且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使资源在部门间和地区间自由合理地流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应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和逐步成熟,并积极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技术和数据等市场。同时,在充分竞争和放开价格的条件下,形成一个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市场价格体系,这里不仅包括一般商品价格,而且包括工资率、利率等要素价格。同时,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了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尤其需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

 

最后,有效的市场机制需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道德建设对于引导和激励人们自动地诚实守信是有明显作用的。解决因制度规则缺失所引起的行为失信问题,需要依靠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推进诚信建设,要不断采取各类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下,市场的参与者就会自觉选择与其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自利本性相反的利他主义行为,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大家的自觉追求。为此,就需要构建以下约束机制:(1)受制于个人信仰、道德规范的自我约束;2)交易双方都有的某种“威慑力量”(如行使退出权等)使对方不敢“坑人”的相互监督;3)依靠法律、舆论、政府等力量的第三方监督。

 

三、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

 

市场机制配置资源首先要求具备敏感边际行为的市场主体,因为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总是通过人格化的市场主体对市场信号的接收和反馈过程实现的。具体来说,就是要使企业(不仅指生产企业,还包括商业企业和经营货币、证券的金融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这就要求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若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前提下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让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这就必须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民营经济。

 

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化并不意味着私有化,因为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发展市场经济,我们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因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巩固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在市场化改革中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正确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需要在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上下功夫,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和组织形式,关键是要正确界定国有经济的边界,而界定国有经济的边界与正确认识政府的作用有关。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提供产权保护、公正和公共服务。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上,政府面临的约束条件不同,因而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也有所不同。除了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也可能直接推动经济增长,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此时国有企业往往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干预的主要抓手。我国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且是处于转型中的国家及发展中大国,面临国内外的严峻形势,政府的作用远比一般的市场经济国家要大。中国必须依靠国有企业,同时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才能实现国家的宏伟目标。

 

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攻坚战,就是在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的前提下,按照经济规律,把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那就是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实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的条件下,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通过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培育有活力的微观主体也非常重要。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对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积累资金、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以及加快生产力的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尽管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但“政策落地效果还不是很好,主要问题是: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大量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为民营企业办事效率仍然不高”,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需要转变观念,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性看法和政策,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措施:一是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健全完善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三是要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四是要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五是要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协调发展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割裂、相互排斥的关系,关键是让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各自适合发展的领域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两个“坚定不移”做出了精辟的阐述,“在功能定位上,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保持有度的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有度是一个新提法,我们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又要避免政府过度行政干预。如何在保持微观基础具备充分活力的同时又能使宏观调控保持在适度有效的范围内,就需要我们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使国家职能的政府通常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宏观管理的调控者、行政职能的实施者而存在。作为所有者,政府将代表国家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运营,其职能主要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履行。作为调控者,政府将通过财政部、央行等职能机构调控经济,实现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经济结构最优化等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对微观主体进行间接调控,即选择一定的财政与货币手段来影响市场环境,并通过市场机制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作为行政管理者,政府通过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对社会经济活动实施必要的管理与干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秩序等目标。

 

尽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但是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必须保持在“有度”的限度内。习近平总书记把“有度”的宏观调控界定为“科学的宏观调控”与“有效的政府治理”,他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为了让宏观调控既有效又有度,必须深化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前提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离开了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干预的范围就没有边界了,过度的政府干预会进一步损害市场机制,从而会“制造”出更多的政府干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

 

第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需要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基础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个双向刺激反馈系统。政府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微观主体行为有效性的基本前提是,单向依赖市场的微观主体能对政府的经济政策作出适应性反应,并按照政府的预期控制目标行动。要满足以上要求,就必须通过微观基础的重新构造来完善市场机制。一是培育具有敏感边际行为的市场主体。二是消除导致市场信号扭曲的非经济因素,鼓励正当竞争,限制区域封锁和各种垄断,使价格、利率等市场信号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三是健全市场体系,使资源在部门间和地区间自由而合理地流动。

 

第三,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需要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力边界。政府干预既有成功的例子,也有失败的教训,关键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政府干预的方式以及怎样把政府干预控制在必要的限度内,这就需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力边界,政府不要失位、错位,更不要越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

 

第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求我们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既要避免政府“懒政慵政”式的不作为,也要防止政府的“有形之手”伸得太长。为此,就需要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优化产业政策,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第五,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选择一定的经济政策,分别作用于经济过程、经济秩序、经济活动基础,达到一定的宏观调控目标。为此,一方面需要明确宏观调控目标,另一方面需要优化宏观调控工具,提高经济政策效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通过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第六,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需要加强预期管理。预期是影响市场主体经济决策的基本要素,预期管理,是指有效引导、协调和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力求经济政策效果最大化,而副作用最小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宏观调控,要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从而在提高宏观调控科学性的同时,提高宏观调控艺术性。

 

五、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

 

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里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由于改革之初我们通过实施财政分权引入了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导致了地方政府既是中央政府的行政代理人,同时也成为重要的经济发展推动者。地方政府官员具有通过本地的经济增长来显示自己政绩的动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地方政府官员有兴趣、有热情与企业联合,和企业合谋,共同从中央获得改革优先权,追求更高的GDP增长,从而形成了复杂的政商关系。

 

这样一种借助复杂政商关系推进市场化进程的改革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包括行为失范、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腐败频发、“打擦边球”式的潜规则蔓延、资本和劳动的冲突等等。党的十八大以来,铁腕反腐败在极大改善了社会风气、大大提升了党的威信的同时,也导致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规避风险,而懒政、慵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为官不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

 

如何解决“为官不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应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那么,新型的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什么是“亲”的政商关系呢?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什么是“清”的政商关系呢?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于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过去扭曲的政商关系主要是“清”不足,进而导致了扭曲性的“亲”,造成了不正常的政商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要求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改善政企关系,改善地方政府激励。

 

第一,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利边界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简政放权、先照后证不是不要管理了,该管的还要管,上级部门放的权,下级要接住,不能出现真空地带,这也是守土有责”。也就是说,政府该管的一定要管好,该放的一定要真的放下去。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地方的营商环境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保障。把政府的干预限定在必要的范围内并不断优化政府的管理职能,进而优化营商环境,就可以改善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不能对民营企业家不理不睬,对他们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但是,“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

 

第三,良好的政商关系需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需要鼓励地方政府大胆探索。大胆探索并不等于蛮干与乱闯,需要有正确的方向、科学的方法以及领导干部的专业水平。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一直强调领导干部要成为经济社会管理的行家里手,是有针对性的。在市场、产业、科学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必须有较高的经济专业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领导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作决策、做工作、抓管控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第四,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需要优化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改革的容错与纠错机制。中国特殊的改革模式与改革方式决定了作为中央政府代理人的地方政府仍将在未来的改革开放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如何建立这样一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激励和容错机制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联席主席;转自:《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2年第4期)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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